对莱阳裔人在《精武》2007年11期发表的《螳螂拳史源考述》进行深入探讨,发现其中存在多处疑点。以下是对该文内容的反复商榷。
一、关于王郎即于七并创螳螂拳于崂山这一说法
本文提及的自猿人洞和出洞拳法在李秉宵传赵珠、梁学香等人的梅花螳螂拳中未有记载,而《可使有勇》则提到“王螂老师”的分身八肘乱接秘手,但未涉及白猿拳法。实际流传中,李秉宵一脉少有练习白猿系列,而这类拳法主要见于升宵道人传李之箭传王云生等人的七星螳螂。这说明于七在崂山并非创造了白猿入洞、出洞这些拳法,因此李秉宵上崂山学艺说不太可能成立。此外,“滚龙肘”技法得名于“滚龙洞”也显得过于牵强。
二、关于《罗汉行功全谱》的作者升霄道人
莱阳裔人指出原书作者既非僧亦非道士,并列举戏谑僧人的句子。但升霄道人是否真的是道士呢?根据《罗汉行功全谱》的序言中“吾邑云花观升霄道人”,结合“观”为修行之地,住此观者又称“道人”,可以推断他应该是一位 道士。此外,《罗汉行功全谱》中的罗汉行从理至分析,其实是吐纳导引术的一种演变,如仙拱手与八段锦中的提地托天理三焦异曲同工,这也是支持其为道家的证据。
莱阳裔人提出李秉霄即升霄道人的看法是不成立的。
《莱阳县志》记载:当时小赤山的李秉宵随父南下后,在狱中遇大盗某甲被救治成功后,该盗授予他秘密艺术。然而,与此相比,莱阳裔人的文章所述 李秉宵是在乾隆年间由善和禅师(即王郎)教授而不是医治大盗事迹。这两者矛盾不解。而且,由于时间上的冲突,即如果我们按照王郎(1609-1702)的年代来推算,他早已逝世,那么如何能在乾隆年间与李秉宵发生联系?
根据海阳城志记载嘉庆初年的情况,当时海邑贡生李公文学士才开始学习艺业,这与莱阳裔人口中的清乾隆二十七年(1762)为作者升霄道人的时间相差甚远。因此,上述结论无法得到确认。
通过以上分析,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,以确保历史资料的准确性和系统性的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