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莱阳裔人在《精武》2007年11期发表的《螳螂拳史源考述》进行深入探讨,发现几处需要商榷的地方。
首先,关于于七创立白猿拳法的说法,我们认为存在一定的争议。虽然文中提到王郎即于七并创立螳螂拳,但实际上,这一说法在李秉宵等人的传承中并未有明确记载。而且,《可使有勇》中的描述也没有提及白猿拳法,而是专注于王螂老师的分身八肘乱接秘手。此外,自猿系列拳法虽不常见,但却在梅花螳螂中被接受;而白猿系列则主要流传于七星螳螂之中,因此于七在崂山创立这些拳法与李秉宵学艺上的说法难以成立。
其次,对於《罗汉行功全谱》的作者升霄道人存在误解。尽管文中指出原书作者非僧非道,但序言中的“云花观升霄道人”显示了他与道教的关联。此外,《罗汉行功全谱》所记罗汉行从理、分析来看,其实是一种吐纳导引术,与道家修炼相呼应。因此,我们可以推断升霄道人为一位道士。
最后,对李秉宵和李秉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审视。根据《莱阳县志》,李秉宵通过医治大盗获得技艺,并未曾去崂山求艺。而据《海阳县志》,嘉庆初年时期的李秉霌才开始外出学艺,这与莱阳裔人提出的乾隆年间之说相悖。这两段历史记录揭示了现有的时间线问题,使我们对这两个人物之间关系有了新的认识。
综上所述,不同角度下的考证揭示了前述文章中的疑点,为后续研究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和启示。
2024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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